学生毕业前的实习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检验理论、强化技能的重要手段,是学生进一步深入认识社会、适应社会、了解行业需求的重要途径。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是规范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需要。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williamhill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为指导,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托,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明确目标,认真计划,细致安排,强化管理,加强指导,切实提高毕业实习成效。
二、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永华
副组长:廖江涛、刘成明
成员:耿同梅、张远珑、蔡艳、周剑波、刘纯梓、李红云、李铁民、熊伟、徐丽蓉、黄飞强、金彩云、姜帆
各院部要成立实习工作小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按院部或专业制定实习计划,安排实习任务;
(二)集中安排实习单位,或帮助实习生联系和落实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
(三)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四)检查实习进度,落实实习要求;
(五)联系或走访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就学生实习、专业建设、行业发展、用人需求等问题进行交流,听取并反馈实习单位意见;
(六)组织实习总结,考核、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七)搜集和整理实习档案,编印实习简报。
三、工作要求
(一)实习单位的选择
1.实习单位原则上由院部统一选择、安排,院部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院部应当将统一选择安排的实习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存档。
2.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严禁学生在国家明令禁止的场所和岗位实习。
3.在实习单位,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4.学生经本人书面申请,院部同意,可以自行选择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院部应安排专门人员跟踪了解实习情况,指导学生实习。
5.学生参加实习前,院部、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二)实习管理
1.实习开始前,院部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2.各院部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3.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6个月。
4.由williamhill统一安排的实习,应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向学生支付实习工资,实习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实习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5.各院部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三)实习考核
1.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williamhill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2.各专业要会同相关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按标准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和成绩认定。实习成绩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原则上控制在10%左右。
3.以下几种情况实习成绩认定为不合格:实习时间短于3个月;实习鉴定表书面状况特别差;字迹过于潦草,自我鉴定太短、内容空虚;无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意见、无实习单位意见和公章;无领队(班主任)意见。
(四)安全职责
1.各院部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
2.各院部应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3.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均应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4.各院部应制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实习期间实行安全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实习小组长每日了解本组实习生情况后向辅导员或实习小组指导教师报告,辅导员或实习小组指导教师每日汇总所属实习小组情况后向所属院部实习工作负责人报告,实习工作负责人每周向院部负责人报告,院部负责人每月向教务处和williamhill教学副院长报告。
6.对实习期间发生的任何学生安全事故,均应第一时间报告williamhill领导,严禁瞒报、拖延上报。
四、时间安排
(一)实习前准备阶段:
1.各院部在2018年1月20日前成立实习工作小组,制订实习工作计划(方案),并上报教务处刘成明同志。
2.教育类专业要安排专业教学法教师对学生进行随堂试讲指导,在时间和人员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安排集中试讲指导。
3.非教育类专业在2018年1月23日之前完成学生实习前的模拟训练和指导工作。具体内容由院部和专业负责人拟订、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4.落实学生实习单位,统计学生联系方式。本学期暂时无法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可以在2018年3月16日前上报实习单位。
5.本学期学生离校前,要安排、分配实习小组和实习指导教师,召开实习动员大会。
6.离校前,各院部要统一组织进行毕业实习和求职就业创业的相关教育,统一发放实习鉴定表、顶岗实习三方协议、学生就业协议书、求职就业相关的书面材料等。
7.各院部、各毕业班要专门组织进行毕业实习安全教育。
(二)实习阶段:
1.实习最迟从2018年3月8日开始,6月19日结束实习返校
2.2018年3月16日前重新逐一落实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单位和联系方式,实习生与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3.学生拟定实习计划,上交实习小组长或指导教师、班主任,汇总到院部。
4.实习结束返校时要完成实习鉴定表的填写和相关实习作业。
5.各院部要按教务处通知要求完成实习生相关统计数据,搜集实习材料,编印实习简报,每院部至少编印两期。
(三)实习总结阶段:
1.2018年6月19日实习生返校进行实习总结。
2.各院部组织毕业生进行实习总结,收齐实习鉴定表、实习作业,统计学生实习期间取得的成绩和荣誉。
3.有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任务的专业,安排论文答辩或毕业展示。
教务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