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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作者:   时间:2011-05-14   点击数: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次。

二、民主评议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内容,按照民主评议的环节分别评议。

三、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四、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抓好思想教育、民主评议、组织处置、总结整改等关键环节。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每一时期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民主评议要同“创先争优”、支部换届改选、调整支部班子、党员目标管理、考评党员领导干部等工作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评议。

五、支部将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党员要在评议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党组织要对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作用不突出的党员,指出缺点和不足,教育他们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不合格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六、评议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总结,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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