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williamhill官网规章制度汇编(二○○八年八月)》)
为广泛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创新意识,促进我院学术水平的整体提高,特制定williamhill官网教育科学研究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凡是以williamhill官网名义立项的科研项目、发表的重要科研成果或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奖励的本院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均为科研奖励对象。
二、奖励范围
(一)科研获奖成果配套奖:1、国家级科研奖;2、省部级科研奖;
(二)立项科研项目:1、国家级科研项目;2、省部级科研项目;
(三)科研成果奖励:1、教学比武;2、作品发表;3、辅导学生竞赛和发表作品;4、编、译著作;5、获奖论文。
三、奖励标准
(一)科研项目立项奖励
1、国家级项目
以立项经费数额为基数(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每项按基数的10%计奖,对第一负责人、第二负责人、第三负责人及以后的负责人按2:1:1的比例计发。
2、省部级项目
以立项经费数额为基数(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每项按基数的6%计奖,对第一负责人、第二负责人、第三及以后的负责人按2:1:1的比例计发。
(二)科研课题结题与获奖奖励
1、结题奖励
课题结题,通过了相应级别的鉴定,按项目经费数额的20%计奖,对第一完成人、第二完成人、第三及以后完成人按2:1:1的比例计发。
2、获省部级奖励
上级所发奖金,对第一完成人、第二完成人、第三及以后完成人按2:1:1的比例计发;集团给予上级奖励金额1倍的配套奖励。
3、获国家级奖励
上级所发奖金,对第一完成人、第二完成人、第三及以后完成人按2:1:1的比例计发;集团给予上级奖励金额2倍的配套奖励。
(三)科研成果奖励
1、论文发表
国家级(国家核心刊物,参照中国核心期刊网公布数据认定)500元/千字,每篇论文保底奖金1500元;部委级200元/千字,每篇论文保底奖金600元;省厅级150/千字,每篇论文保底奖金450元,地市级100元/千字,每篇论文保底奖金300元(在同登级周日报上发表的论文、在内刊或正式刊物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及入集的论文均降级计奖;论文级别的认定参照中国核心期刊网公布数据执行)。
在《潜江教育》、《潜江日报》发表论文,每篇奖金100元。
2、著作出版
个人学术专著,10万字以内,4000元/部;10万至20万字,6000元/部;20万字以上,8000元/部;
个人独立编(译)著,按个人学术专著的二分之一计奖;
合作编(译)著,按个人学术专著的二分之一计算奖金总额,其中主编按奖金总额的50%计发,副主编按奖金总额的30%计发,其他编者按奖金总额的15%计发。
3、论文(含专业作品)获奖
国家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四)教学成果奖励
1、教学比武
国家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2、作品发表
国家级300元/件,省级200元/件;
作品结集出版,作品数在30件一下(含30件),2000元/集;30件以上,4000元/集。
3、辅导学生
国家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辅导学生发表作品,国家级100元/件,省级50元/件。
四、奖励办法
1、科研获奖配套奖励和科研成果奖励均为一次性发放。其获奖配套奖励,每个奖项不重复配套,择其最高奖进行配套奖励。论文奖励符合两种或两种以上奖励标准的不重复奖励,择其最高奖进行奖励。
2、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奖励经费按5:5的比例分两次发放,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下达后,项目奖励经费第一次发放50%,项目结题验收后,项目奖励经费第二次发放50%。如项目无任何理由未能如期结题(以项目下达单位的限期为准),则取消结题经费奖励,并退回立项经费奖励。
3、奖励的经费由项目的主持人、成果的第一署名人、配套奖励的受奖人领取,根据参与人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分配。分配方案交科研处存档。
4、院科研主管部门将统计的奖励情况向全院公布,如有异议,应在公布之日起五天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5、本办法从2004年开始实施,由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