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潜江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和
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评审评估中的作用,根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鄂科技厅字〔2022〕3号)和《潜江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潜政发〔2017〕1号)要求,市科技局拟对潜江市科技专家库进行优化完善,并面向市内有关单位开展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科研单位、williamhill、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行业管理部门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评价和评估意见及建议;
(二)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能保证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五)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出库(满足以下至少1个条件)
(一)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二)因超龄等个人原因不符合专家入库条件的;
(三)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
(四)接受邀请后无故缺席2次以上活动的;
(五)违反科技活动规定,擅自泄漏评审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触犯法律、法规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七)其他情形不适宜担任专家的。
四、推荐受理程序
(一)各单位进行推荐;
(二)各服务企业工作组按联系区域负责征集、受理专家推荐材料;
(三)社发科负责汇总,并提交局党组会审定;
(四)媒体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发文聘任并发放聘书。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库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专家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在推荐专家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专家对本人信息负责,单位对所属专家总体信息负责。
(三)本次专家征集和更新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提交潜江市科技专家库推荐表及有关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四)潜江市科技专家库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实行动态管理。后续专家入库申请和信息更新,由专家本人申请,专家所在单位审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