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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职毕业转段
钢琴弹奏技能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考核学生是否具备继续进行专业提高学习的基础为目的,以“考察基础,注重常识”和“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为每一位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为探索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积累经验。
二、考核方式
单独面试。考生在指定钢琴曲目中自选一首考试曲目,准备6分钟后进行考核,考核时间3分钟左右。主要考查学生双手准确流畅演奏中小型乐曲的基本能力。
三、考核内容
《拜厄钢琴基础教程第48首》《木鞋舞》《芦花公鸡》《车尔尼钢琴初步教程(作品599之14)》《车尔尼钢琴初步教程(作品599之23)》《扎红头绳》《古典舞蹈》《小鼓响咚咚》《车尔尼钢琴简易练习曲(作品821之2)》《魔笛主题变奏曲》
四、评分办法
2位评委现场打分后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分100分。
优秀(85-100):有自信心,演奏状态好(姿势、方法正确);乐曲熟练、完整,风格与情绪把握正确,富于情感表现;音色优美,对作品有自己的理解,节奏、速度、力度准确、读谱正确,有较强的音乐记忆和表现能力。
良好(75-84):能够完整演奏考核内容,演奏状态好(姿势、方法正确);风格、情绪把握基本正确:节奏、速度、力度、读谱基本正确,偶有错音或中断。(每出现一次错误扣3-5分)
合格(60-74):能够完成考核所规定曲目,基本做到姿势、方法正确,弹奏完整、流畅,速度、力度、音准、节奏基本正确;出现少数错音、节奏和乐曲中断情况,但能够继续连接弹奏下去。(每出现一次错误扣3-5分)
不合格(60分以下):不能完整演奏,读谱、节奏、速度、力度存在明显错误,不能胜任考核曲目的演奏。(每出现一次错误扣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