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各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支部要结合我国新时达的大局,结合我国教育发展的实际,贴近我院的中心工作,根据本支部的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其职权是: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
2.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3.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5.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二)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其职权是:
1.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2.结合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査和总结工作情况;
3.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
4.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
5.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职责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2.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支部安排的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的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
2.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3.国内外形势教育;
4.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
5.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
6.教育教学理论、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等。
三、时间安排
1.每年年初党支部都要根据集团党委下发的工作要点和党总支的安排与要求,制定本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计划。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每个季度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工作时间进行。因教学、科研以及大型活动在工作时间无法安排时,可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
4.“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的内容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中心工作,体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替代。
3.各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一学期3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予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5.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集团党委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每学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6.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