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中专部第三届“青春之歌”暨庆“五四”文艺晚会在集团大礼堂如期举行,莅临本次晚会的院领导有副院长李永华老师、李飞老师、纪委书记杨永贵老师、两办主任廖兆泉老师。专职声乐老师练达、魏霞、王祖艳、陈丽娟、王波、王旭熳担任评委。
大赛在1101班精心编排的活泼可爱的舞蹈《亲圪蛋下河洗衣裳》中拉开帷幕。中专部12个班级全部参加了比赛,每班演唱两首歌曲,配备一名指挥,一名钢琴伴奏。每班都身着统一的服装,迈着整齐的步伐步入会场,演唱着或激情高昂的《红星闪闪》、《歌唱祖国》等红歌,或经典的《红莓花儿开》、《跑马溜溜的山上》等民歌。1102班的同学情绪饱满,声音洪亮清越,带来的歌曲《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每当我走过老师的窗前》赢得了观众们的热烈掌声,最终获得一等奖;1004班的合唱《故乡的亲人》、《跨世纪的新一代》由洪媛、罗瑞冬两位同学领诵,新颖的形式给观众留下了别致的印象;1003班的出场,更是令人耳目一新,身着民族风的衣服,手拿民族风的帽子,唱着民族风的歌曲。最终这两个班并列获得二等奖。1101班的表演结合舞蹈加强班的特色,将千姿百态的舞蹈动作熔铸其中,既有集体合唱带来的力度美,又有舞蹈的柔美。晚会中穿插着汪正道的独唱《中国人》,1105班熊晶等同学带来的街舞。最后,晚会在中专部女子舞蹈队带来的婉约柔美,极具江南凤的舞蹈《小城雨巷》中结束。
音乐集团声乐教研室主任魏霞老师对大赛做了点评:从形式的多样,如有领唱、领诵等,服装统一,精神面貌等方面肯定了本次大赛,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如声音暗淡,真假声的结合不到位;指挥比较绵软,力度不够;合唱变成了齐唱,特别是11级的班级很多没有和声。
合唱比赛虽说结束了,但是通过此次活动,凝聚了每个班级的集体力量,是一次班级风貌的展示,也是一次团结的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