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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hill官网现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7-0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潜江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支付在下列范围内使用:

1.限额内的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2.出差人员限额内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3.限额内公用支出。4.结算起点以下的其他零星支出。

二、日常业务现金支付单笔限额500元以内,超额均通过转账支付。

三、财务人员在与其他单位发生收取现金业务或收取学生现金缴费,应当天存入集团相应的银行或指定国库帐户,不能坐收坐支。

四、日常业务发生大额现金收入的,申请集团保安和专车接送。

五、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一般每月提取备用金限额2万元,以个人开户专用银行卡存放;每天现金结存余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

六、报账员对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保险柜存储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七、现金盘点:1.集团不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2、盘点现金要财务科长现场监督,形成现金盘存表。3.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4.报账员不得以借条或支出条据充抵库存现金。

八、发生现金账证不符的,属于个人责任的由个人承担,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由财务部门协调报集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