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职责(试行)
专职教师1:
专业行政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辅导行政工作
1.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沟通、请示汇报工作,总体规划实施教育咨询、教学培训工作。
2.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和专业规范建设。
3.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内外宣传和交流。
4.制订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
5.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6.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队伍,积极开展督导培训和交流学习。
7.建立和健全校、院、班三级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机制,落实集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工作制度和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8.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系列讲座、报纸、网络、知识手册等渠道和形式营造教育文化氛围。
9.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工作。
10.规划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活动课程建设。
11.进行个体咨询、小组咨询和团体辅导,完成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
12.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职教师2:
预防性教育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个体辅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1.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心理咨询工作的安排,组织开展个体咨询和小组咨询。
2.积极开展心理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3.积极开展心理问题排查和预警,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追踪工作。
4.以心理疏导方式介入处理学生安全稳定事件。
5.特殊问题学生群体的团体辅导方案设计和招募组织工作。
6.精神心理疾病类学生的转介治疗和跟踪联系工作。
7.机构设备维护管理和专项经费的财务报账工作。
8.进行个体咨询、小组咨询和团体辅导,完成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
9.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职教师3:
发展性教育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团体辅导和教学研究工作
1.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理论与实践探索。
2.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活动月、知识竞赛、情景剧等形式营造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3.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课的理论课程教学建设,开展教案编写、课件制作和教学研究活动。
4.进行团体辅导活动课的活动课程教学建设,广泛组织开展以班级、社团等为组织形式的发展性团体辅导活动。
5.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结题工作。
6.进行个体咨询、小组咨询和团体辅导,完成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
7.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