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员观察:党员形象,日常亦有大规矩
李洪兴
2016年07月04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日常生活中有大规矩,它标注着党员说话、做事的正确打开方式。充满说服力的日常形象,就是优秀党员时时刻刻都在佩戴的“党徽”
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一旦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出有“酒驾、醉驾”等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这项规定,因为切实管到了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受到持续关注。群众也十分认可,因为它让“遵纪守法、做好表率”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了。
有人说,任何一个可信的道理都是真理的一种形象。而一个党员干部是不是站在“信仰高地”上,其日常品行、情操和行为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是不是作秀,群众一眼就看出来了;服务好不好,一放到平时就水落石出了。换句话说,日常生活中有大规矩,它标注着党员干部说话做事的正确“打开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需要严格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总书记提出这样的要求,有非常强的现实指向。关键而危急的场合,向来是评价党员干部表现的重要方面。相形之下,平时的表现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
事实上,党员的先进性,只有服膺于内心的道德律令,并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中自然表现出来,才能让人信服。雷锋、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等优秀党员,之所以体现了共产党人的精神本色,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身上散发着理想和信仰的光芒,另一方面是他们为全党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形象。鞍钢工人郭明义,入党30多年来无论岗位如何变化,都始终牢记职责、勤奋工作、刻苦钻研,是工友们学习和追赶的榜样,其敬业精神也征服了外方专家,被外国友人称赞“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共产党员”。从这个意义上讲,充满说服力的日常形象,就是优秀党员时时刻刻都在佩戴的“党徽”。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而不好的作风,自然也会对党的形象产生极大损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下大力气反腐败,带头厉行八项规定,既从群众身边铲除腐败这个污染源,同时注重从日常行为规范的角度给党员立规矩。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大规矩,只有落实到党员队伍的日常管理中去,才能让制度的笼子越来越严密,锻造出优良的党内作风,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不忘初心,始能继续向前。党走过95年的风雨历程,始终把自己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视为生命线。而这个形象,一开始很大程度上是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承诺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日常行为规范中树立起来的。这种硬碰硬的规矩、实打实的做派,依然是我们今天全面从严治党的宝贵精神遗产。
当然,今天的党员干部走群众路线,还需要面对当下的社会现实,这是全党上下必须去面对的全方位挑战。尽管我们已经出台了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做了进一步细化。但在更大的范围内,党员干部到底不能说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如何说好、怎样做对,还存在一些模糊空间。事实上,不少地方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列出八小时之外的各种“负面清单”。比如,湖南望城就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19种情形,涵盖了“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宁波发放了口袋书,列举了68种负面言行。具体的边界还可以探索,但守规矩、有作为的方向不能丢。
我们常说,党纪严于国法。一方面是某些标准对党员要求更高,另一方面是要求范围超过了普通公民。除了职业形象,还要有相一致的日常形象。因此,党员干部说合适的话、做合适的事这样的规矩,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去完成。唯有千千万万党员兢兢业业、卓有成效地做到这一点,党的事业才能牢牢地扎根于人民群众当中。
《 人民日报 》(2016年07月04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