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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在人民币上印“法轮功”标语 主犯获刑5年

2016-05-23

武汉涉案金额最大“反宣币”案宣判

公然在人民币上印“法轮功”标语 主犯获刑5年

湖北日报讯 (记者荟君)给儿子做他喜欢的红烧肉,原本是一件普通的事,对51岁的钱红(化名)而言,却是一个奢望。回想练“法轮功”并印制“反宣币”(印有“法轮功”宣传标语的人民币)的行为,昨日,身陷武汉女子监狱的钱红悔不当初,“再也不练‘法轮功’了,希望早点刑满释放,弥补对老公、儿子的愧疚。”

2014年5月30日,经群众举报,武汉市公安局西马路派出所在江岸区“洪福服装店”抓获了正在进行“学习交流”的“法轮功”人员吴月(化名)等3人,查缴“法轮功”小册子397本、“反宣币”103张,还有光盘、挂件若干。通过审讯侦查,公安机关掌握了一个制作“反宣币”的“法轮功”地下团伙情况,钱红(化名)就是其中的关键人物。7月22日,钱红、周某等11名涉案人员抓捕归案。

2015年6月2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向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钱红、吴月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钱红及周某(另案处理)均系“法轮功”习练者,2012年4月至2014年5月,吴月多次通过中国银行职工宋某(不知兑钞用途)兑换1元、5元和10元的零钞共计40余万元,在自己经营的“洪福服装店”,分批次将零钞转出,给钱红15.5万余元、给周某约16万元,供他们印制“反宣币”。这是武汉涉案金额最大的“反宣币”案。

2015年9月15日,江岸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钱红、吴月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钱红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1日止,吴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经过8个多月的在监改造,钱红认识到“法轮功”是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组织,“‘法轮功’让我和家人分开,让我失去了人身自由”。吴月也表示,要和“法轮功”彻底决裂,现在,她每周五都到社区参加志愿活动,不再跟“法轮功”人员有任何来往。

原文网址http://hbrb.cnhubei.com/HTML/hbrb/20160523/hbrb2905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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