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
| 2日
| 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
| 上旬
| 确定、公示艺术专业联考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 15日前
| 接收院校的招生来源计划、招生章程
| 上旬
| 召开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开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 25日前
| 各市县招办上报保送生推荐名单
| 26-28日
| 接收市(州)上报的体检信息
| 月底以前
| 接收高校报送的艺术专业合格考生信息
| 5月
| 上旬
| 开展招生政策和志愿信息采集技术培训;发放考生档案袋
| 10-14日
| 办理优录审批手续,接收优录信息
| 10-14日
| 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核手续
| 10-25日
| 接受考生体检专项复检
| 下旬
| 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培训及演练
| 月底
| 公示文艺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入围考生名单、保送生录取名单、优录考生名单、艺术专业合格名单等
| 下旬
| 发放机读志愿卡和志愿信息采集程序
| 6月
| 月初
| 公布高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 10日前
| 办理硕士研究生录取审核手续,各招生单位发录取通知书
| 10-14日
| 集中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专业)志愿
| 25日前
| 市(州)招办报送提前批录取院校(专业)志愿信息,开展填报志愿工作检查
| 26日
| 给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提供第一志愿生源和成绩信息
| 27日
| 公布高校招生录取各批次投档资格线
| 28日
| 提供军校(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参加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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